2012年6月22日,臺澎金馬特別關(guān)稅區(qū)發(fā)布G/SPS/N/TPKM/259號通報,增訂食品添加物亞鐵磷酸銨的使用范圍及限量和規(guī)格標準。該通報的批準和生效日期待定,評議截止期為8月21日。
1、增訂亞鐵磷酸銨的使用范圍及限量如下:
第(八)類營養(yǎng)添加劑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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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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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圍及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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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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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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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鐵磷酸銨(Ferrous ammonium phosph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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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食品,在每日或每300g食品(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中,其鐵的總含量不得高于22.5mg。
2.本品可用于特殊營養(yǎng)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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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于補充食品中不足的營養(yǎng)素時使用。
2.尚未準予用于嬰兒(輔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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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訂亞鐵磷酸銨的規(guī)格標準如下:
第(八)類營養(yǎng)添加劑
§ 08319
亞鐵磷酸銨
Ferrous ammonium phosphate
別名:Iron(II) ammonium phosphate; Phosphoric monium iron (II) salt
CAS No. 10101-60-7
分子式:FeNH4PO4
分子量:168.85 (anhydrous)
1)含量:24%~30% (以Iron(II)為計算基準)。
2)外觀:灰綠色粉末。
3)溶解度:不溶于水,可溶于稀釋無機酸。
4)氟:50 mg/kg以下
5)三價鐵離子:7% 以下。
6)水分含量:3% 以下。
7)汞:1 mg/kg以下。
8)鎘:1 mg/kg以下。
9)砷:3 mg/kg以下。
10)鉛:2 mg/kg以下。
11)分類:食品添加物第(八)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