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8日,韓國擬議的農林部(MAF)關于通過切割、分等級和分類型對肉類部位分類的公告修正草案,反映了肉類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并使得肉類分類標準更清楚。經(jīng)修訂的公告的主要內容如下:從牛肉的10次大分切,或豬肉的7次大分切獲得的次分切,將從目前牛肉分29部位重新分類為39部位,豬肉從17部位重新分類為22部位。肉類零售商應當標示大分切肉類部位的名稱。他們可能寧愿標示次分切。對于進口的肉類,應當依照本公告中描述的分類標準做出標示。然而,特別是由于不同的大分切部位混合在該產(chǎn)品中,此類標示不太可能,此時允許肉類零售商使用由出口國標示的部位名稱。在這種情況下,該標示可以包括通過按照本公告分類,指示出所包含的所有肉類部位名稱,對出口國的部位名稱作出的適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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