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6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修改“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的健康要求法規(guī),補充大麥β纖維作為可溶性纖維的合格來源。基于所有公開的可用的科學證據(jù),食品藥物管理局曾認為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可降低冠心病風險的。食品藥物管理局現(xiàn)斷定,除某些全燕麥及全大麥產品外,大麥β纖維還是可溶性纖維的一種合適來源。
大麥β纖維是纖維素酶及α水解淀粉酶的可溶乙醇沉淀部分。大麥β纖維是將整粒大麥粉水解,通過用纖維素酶及α淀粉酶加工,產生含粒狀水解β葡聚糖及完全水解淀粉的清水提取物后形成的。局部水解可溶β葡聚糖是通過離心過濾法,從非溶解材料中分離出來的,去除非溶解材料后,部分水解葡聚糖可溶纖維通過乙醇沉淀,從其它可溶化合物中分離出來,然后將該產物風干、碾篩。大麥β纖維β葡聚可溶纖維含量應至少占其干燥重量的70%。全麥粉定義見大麥詞匯(AACC55-99),公布于美國釀造化學家協(xié)會[AACC]批準法第10版(2000年)第1和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