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7日,CHEMICAL WATCH網站消息,澳大利亞化妝品和消費品行業(yè)貿易組織(ACCORD)近日呼吁引入化妝品納米成分標簽系統(tǒng),即在含有納米成分的化妝品上標注“納米”字樣。
ACCORD表示,該提案基于2009年11月通過的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其中的大部分條款,包括標簽條例,將于2013年7月11日正式生效。
雖然ACCORD強調對境內的化妝品和防曬產品的安全十分有信心,包括一小部分含有納米材料成分的化妝品,但承認化妝品和防曬產品中可能涉及的納米材料成分引起了越來越多媒體和公眾的關注。從2009年年末開始,大量的新聞媒體已經開始關注含有納米材料的化妝品的標簽問題。
該組織稱,負責化妝品成分標簽法規(guī)調控的澳大利亞行業(yè)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以及負責化妝品成分安全評估的澳大利亞醫(yī)療用品管理局(TGA)應該進行分離,但也要起到互補作用對不同的法規(guī)進行修正。ACCC應修正消費品(化妝品)信息標準條例1991號法規(guī)下的《化妝品和衛(wèi)浴用品:成分標簽、產品信息的強制性指南》,并引入一套歐盟系統(tǒng)納米標簽計劃。同樣,TGA應修正醫(yī)療用品標簽第69號指令。69號指令主要關注氧化鋅和二氧化鈦等的活性成分。而兩個法規(guī)調控部門必須保證按照歐盟標簽要求在同一天實施生效。
據悉,該提案已于7月在澳大利亞大選前提交至消費者事務部和工業(yè)部。但是由于新政府尚未組成,提案的審核還需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