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4日在意大利的官方公報(bào)上公布了針對(duì)與食品接觸的不銹鋼材料的新法令n.258,該法令已于2011年2月19日正式生效。
該法令取代了原法令1973-3-21中第4章中的第36,37章的與食品接觸的不銹鋼部分。其最重要的更新是在原有的鉻(Cr)和鎳(Ni)的特定遷移要求上增加了錳(Mn)的特定遷移的要求,其限值是遷移到萃取液酸中的錳元素不超過(guò)0.1ppm.同時(shí)還更新了允許與食品接觸的不銹鋼型號(hào)表。
2011年2月4日在意大利的官方公報(bào)上公布了針對(duì)與食品接觸的不銹鋼材料的新法令n.258,該法令已于2011年2月19日正式生效。
該法令取代了原法令1973-3-21中第4章中的第36,37章的與食品接觸的不銹鋼部分。其最重要的更新是在原有的鉻(Cr)和鎳(Ni)的特定遷移要求上增加了錳(Mn)的特定遷移的要求,其限值是遷移到萃取液酸中的錳元素不超過(guò)0.1ppm.同時(shí)還更新了允許與食品接觸的不銹鋼型號(hào)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