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日本發(fā)布G/SPS/N/JPN/266/Add.1號通報。
2010年11月4日,日本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發(fā)布G/SPS/N/JPN/266號通報擬修訂植物保護法實施令。該修正案于2011年3月7日通過,將在半年的寬限期后于2011年9月7日生效,但在出口國栽培地進行檢查的規(guī)定將在修正案生效一年后,即2012年3月7日生效。
在出口國栽培地進行檢查的規(guī)定和出口國需實施的新增植物檢疫措施生效后,出口國應(yīng)當根據(jù)修訂后的實施令的附表1-2和2-2的規(guī)定,在植物檢疫證書上增加該通報補充說明中規(guī)定的聲明。新增聲明的具體要求參見: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1/sps/JPN/11_1388_00_e.pdf
現(xiàn)有的附表:http://www.pps.go.jp/english/index.html
修訂后的附表和清單:http://www.maff.go.jp/j/syouan/keneki/kikaku/english-v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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