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1年度進口食品等的監(jiān)控檢查計劃,按2011年3月30日發(fā)布的食安輸發(fā)0330第15號(最終修正:2011年9月27日發(fā)布的的食安輸發(fā)0927第3號),對中國產(chǎn)荔枝實施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違法了食品衛(wèi)生法。因此,將對其殘留農(nóng)藥除蟲脲的監(jiān)控檢查頻率提高到30%。同時,加強對印度產(chǎn)豇豆中戊唑醇的監(jiān)控檢查。具體如下記:
記
強化檢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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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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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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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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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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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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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及其加工品(限簡單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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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留農(nóng)藥(除蟲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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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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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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豇豆及其加工品(限簡單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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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留農(nóng)藥(戊唑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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