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訊 據(jù)歐盟網(wǎng)站消息,3月20日歐盟發(fā)布(EU)No 244/2013號法規(guī),修訂了(EC)No 1333/2008法規(guī)附件III中關(guān)于磷酸三鈣用于嬰兒以及兒童食品的規(guī)定。
最新規(guī)定如下:
E341(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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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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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P2O5的最大殘留量150mg/kg,并在鈣,磷與鈣的限量內(nèi):氮磷比見2006/141/EC指令中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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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營養(yǎng)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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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奶粉以及較大嬰兒奶粉見2006/141/EC指令中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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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中以P2O5計的最大限量為1000 mg/kg見附件II中E部分13.1.3條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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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營養(yǎng)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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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嬰兒與兒童的加工類谷物食品以及兒童食品見2006/125/EC指令中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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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guī)定將自公布20天后生效。
相關(guān)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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