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日本厚生勞動省公布食安發(fā)1022第2號公告,部分修訂食品衛(wèi)生法實施細則(2013年厚生勞動省令第121號)及食品、添加劑等規(guī)格(2013年厚生勞動省公告第337號)。一是在食品衛(wèi)生法實施細則附表1中追加氧化鈣,此次修訂未設(shè)定使用標準,但是在使用時應(yīng)做好生產(chǎn)工藝管理,在食品中添加時達到使用目的即可,不用過量。
此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二是設(shè)定殺菌劑isopyrazam、殺蟲劑imicyafos、氯蟲酰胺( Chlorantraniliprole )、氰霜唑(Cyazofamid)、呋蟲胺(dinotefutan)、乙基多殺菌素(Spinetoram)、殺菌劑(Pyriofenone)、稻豐散(Phenthoate)、氟啶草酮(Fluridone)在食品中的殘留限量。
同時刪除阿克洛胺(aklomide)、莎稗磷(anilofos)、除線磷(dichlofention)、蚜滅磷(vamidothion)、噠嗪硫磷(pyridafenthion)、代森環(huán)(milneb)、他巴唑(Methimazole)在食品中的殘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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