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4日,歐盟向WTO提交了編號(hào)為G/SPS/N/EU/120的通報(bào),通報(bào)稱歐盟將修訂1881/2006/EC法規(guī)《部分污染物在食品中的最高殘留限量》,對(duì)大米及其制品制定無機(jī)砷的最高殘留限量,新法規(guī)將從2016年1月1日起生效。具體修訂如下:
產(chǎn)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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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殘留限量(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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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蒸的去殼米(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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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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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稻米和去殼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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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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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制品包括米餅、華夫、餅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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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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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嬰幼兒食品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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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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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guān)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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