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日本杏林大學保健學部原副教授平岡厚氏,從2002年開始利用14年的時間調查了聲稱對健康有益的各類功能水的功效,2012年還發(fā)表了《宣傳“飲用對健康有益”的各類水產品時態(tài)研究》為題的論文。平岡厚氏稱這些功能水“對身體既不能成為毒又不能成為藥”。下面介紹平岡厚氏解答的“如何飲用水、如何選用功能水”相關問題。
一、大部分功能水的效果,也許是“偽藥”效果
即使普通自來水,平常多飲用也有一定效果。研究發(fā)現,飲用聲稱具有抗氧化作用的功能水組和飲用盛放同樣容器中的普通水對照組,其血液中的氧化不良刺激相關指標成分都呈一定程度下降。
“偽藥”效果是指,當人們攝取安慰劑等沒有效果的物質而認為其具有特定效果時,由于心理原因對人體起作用的現象。相信生產廠家對功能水的健康宣傳飲用,有沒有類似于“偽藥”的效果?
“偽藥”效果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市面上流通的各種水產品,在前文所說的那樣,對人體既不能成為毒也不能成為藥。如果飲用這類水有效果,那也是“偽藥”效果程度。
二、消費者應該怎么理解功能水的健康宣傳?沒有確鑿證據的健康宣傳合法嗎?
沒有確鑿的證據而宣傳健康效果確屬違法,但企業(yè)一般采用“期望大家的健康銷售”等“擦邊球”式的宣傳。如生產、銷售添加氫氣水廠家的網站上的宣傳內容如下:雖然還沒達到論文級別,在各領域都有富氫水對健康、美容有效的研究結果;從好喝的水變?yōu)閷ι眢w有益的水。再如生產納米水的廠家網站上宣傳內容有如下:為了使體細胞更迅速、更有效地吸收水,成功研發(fā)了體細胞20分之1大小的納米水;由于水分子集團大小降低,可以達到身體各個角落,所以理所當然地認為水的搬運氧氣和營養(yǎng)物質功能更加順暢;該分子集團變小的水可以滲透到細胞的各個角落而使體內循環(huán)更加順暢,可期待健康效果等。
假如企業(yè)確信自己的產品確有健康效果,也可以申報保健品。但生產功能水的大都數廠家為中小企業(yè),沒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所以不進行保健品的審批只采用“擦邊球”式宣傳。
即使部分宣傳有可能引起健康效果的誤解,但在前文所說的那樣,對人體既不能成為毒也不能成為藥。換句話說即使喝了也對人體健康沒有壞影響,所以監(jiān)管部門也放松了其監(jiān)管,存在這種傾向。
三、消費者應該怎么選擇功能水
生產廠家將一如既往繼續(xù)宣傳各種各樣的功能水,期待健康效果的消費者在購買時應該怎么選擇?首選要鑒別宣傳的依據是使用體驗還是具體的研究結果,宣傳內容僅僅是依據個人體驗的完全不能相信。宣傳內容依據研究成果時,進一步要看其研究成果是不是學會發(fā)表或取得專利等內容,學會發(fā)表或取得專利等需要進一步的驗證,所以不能完全相信。
值得信任的研究結果是經過審核才能發(fā)表的具有權威性的論文。經過審核發(fā)表的論文還可以查看其內容,內容不僅要有動物試驗結果還應有人體試驗結果,最好其他科學家也通過追加試驗驗證同樣效果,這樣更值得信任了。目前,健康人為對象銷售的飲料中還不存在將其效果驗證到這么明確地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