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食糖等2類食品3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6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該樣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
所有抽檢樣品遵循隨機抽樣原則。抽檢餐飲食品樣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檢食糖樣品20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樣品產品情況
賀州市八步區(qū)羅張氏深井燒鵝飯店銷售的“叉燒”樣品(商標:/,生產日期:2018-02-06,規(guī)格:/),胭脂紅檢出值為0.0099g/kg,標準規(guī)定不得使用。樣品檢驗機構為梧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查處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食品,各相關市、縣(市、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特此通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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