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計劃和相應的抽檢細則, 我局組織抽檢了食用農產品535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530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抽檢信息詳見附件)。
一、總體情況:
食用農產品535批次,其中合格樣品530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1. 由新發(fā)地批發(fā)市場供貨,北京市景泰橋農副產品市場有限公司B-3號阮萍經營的韭菜,不合格項目為甲拌磷,經檢測實測值為0.056 mg/kg,標準規(guī)定最大殘留限量為0.01 mg/kg。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
2. 由北京謝氏輝煌商貿有限公司供貨,北京小白鯊飲食有限公司經營的雞蛋,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huán)丙沙星之和計),經檢測實測值為130 μg/kg,標準值規(guī)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 由北京致美品尚科技有限公司供貨,北京新辣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中關村南大街餐飲分公司經營的油菜,不合格項目為克百威,經檢測實測值為0.11 mg/kg,標準規(guī)定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4. 由北京福達際食品有限公司供貨,北京貴友酒家經營的海鱸魚,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huán)丙沙星之和計),經檢測實測值為226 μg/kg,標準值規(guī)定為≤100 μg/kg。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5. 亮甲店菜市場中心7號劉新舟經營的豇豆,不合格項目為克百威,經檢測實測值為0.042 mg/kg,標準規(guī)定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院。
三、針對在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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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合格項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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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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