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理調整設施標準:為了使經營者可以根據生產工廠的特性,決定不同的溫度、濕度調節(jié)方式,提供了豁免協(xié)作設施安裝義務的舉例,明確規(guī)定照明的最小亮度及工序之間的設施布局等相關用語。
2. 制定GMP適用企業(yè)的臨時評估依據:在調查、評估GMP適用情況時,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實施調查、評估。在對違法企業(yè)進行調查、評估時,可以進行定期調查、評估和另外的臨時評估。在對HACCP適用企業(yè)進行GMP評估時,可以與HACCP的聯合評估或評估結果。
3. 制定為了取得健康功能食品生產許可,進行GMP評估的程序、方法,劃分評估表:為了取得健康功能食品生產許可而進行GMP評估時,使用單獨的評估表,進行是否具備優(yōu)秀設施及參考線等GMP運營基礎和運行能力的評估,在該企業(yè)可以生產健康功能食品后,增加GMP運營、管理評估,制定相關程序。
4. 根據規(guī)章制度改革委員會對限時制的審查結果,刪除相關限時依據條款。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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