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修改通用標示標準中的部分內容:針對產品的分裝或再包裝的情形,可以變更的原有的標示事項中增加容器、包裝材質;在進口食品不得被不干膠標簽等遮擋的出口國原有標示事項中增加原材料名稱、境外生產企業(yè)名稱。
2. 修改茶類等產品的其它標示事項:刪除茶類的其它標示事項中水果茶產品的產品名稱限制規(guī)定;新設定茶類產品可以標示“脫咖啡因產品”的規(guī)定;混合醬油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要標示醬油的混合比例和總氮含量;食品添加劑及器具等的殺菌消毒劑不再標示生產年月日,但可標示保質期。
3. 根據(jù)食品添加劑及器具等的殺菌消毒劑生產日期或保質期標示的修改,修改標示標準的具體條款。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