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臺灣地區(qū)“衛(wèi)福部食藥署”發(fā)布衛(wèi)授食字第1101901072號公告,制定《蛋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標準,并于即日起生效。主要制定內容包括:
1.本檢驗方法適用于蛋類中銅和鉛的檢驗;
2.檢測樣本經微波輔助酸消化后,以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
3.本檢驗方法的定量極限,銅為0.2mg/kg,鉛為0.02mg/kg;
4.檢測樣本中有影響檢驗結果的物質時,應進行探討;
5.以其他儀器檢測時,應經適當的驗證參考物質或標準參考物質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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