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訊 7月24日,韓國國會議會通過了《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部分修改草案,其主要內(nèi)容如下:
法規(gu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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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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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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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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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發(fā)生時要進行境外生產(chǎn)企業(yè)非接觸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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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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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非法行為舉報者獎金制度。
提高代替停業(yè)的罰款金額上限(2億韓元→10億韓元)。
在食品藥品安全部的網(wǎng)站主頁公開危害食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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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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