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制藥膳酒
1.不要盲目自制、飲用藥酒,不喝無標簽標識、浸泡藥材成分不清等來歷不明的藥酒。
2.不要盲目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藥性的情況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飲用。中藥材種類繁多,難以辨別,應謹慎使用中藥材泡制酒。
3.不要擅自使用川烏、草烏、馬錢子、何首烏、半夏、附子、蒼耳子等具有一定毒性的藥材制作藥酒或食用。
4.如有養(yǎng)生保健需要自制藥酒的,應在中醫(yī)師、中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并到正規(guī)藥店采購藥物。
5.藥酒并非任何人都適合飲用,更不能過量、無期限地飲用,一定要在中醫(yī)師、中藥師的指導下,根據自己的年齡、體質來選擇。
6.如飲用自制藥酒后,出現(xiàn)惡心、眩暈、胸悶、肢體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癥狀的,應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盡快就醫(yī)。
二、散裝白酒
1.請選擇在證照齊全、有固定場所、信譽較好的獲證白酒生產企業(yè)、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商店、超市處購買白酒;不要在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場所及流動攤販處購買白酒或散裝白酒,特別是價格明顯低于正常水平的白酒。
2.貯存、盛裝散裝白酒的容器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禁止飲用污穢不潔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包裝容器盛裝的散裝白酒。
3.飲酒要適量,積極倡導健康飲酒、文明飲酒風氣,避免過量飲酒對身體造成損害,飲酒后若出現(xiàn)身體不適須及時就醫(yī)治療。
4.生產經營者嚴禁非法采購和使用甲醛、工業(yè)酒精等非食品原料。
5.為充分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作用,若發(fā)現(xiàn)生產經營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