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fā)布食安輸發(fā)0714第4號通報:近日,根據(jù)2014年3月28日發(fā)布的食安輸發(fā)0328第10號通報(于2014年7月1日修正為食安輸發(fā)0701第2號通報),對于中國產(chǎn)縊蟶(蟶子)中的撲草凈含量解除了命令檢查,因此
將對于中國生產(chǎn)的縊蟶中的該農(nóng)藥殘留含量實施監(jiān)視檢查。
將對于中國生產(chǎn)的縊蟶中的該農(nóng)藥殘留含量實施監(jiān)視檢查。
1.對象食品:中國生產(chǎn)的縊蟶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2.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對于中國制造并出口的縊蟶,實施貨物保留,針對其中的撲草凈含量,指導(dǎo)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
(2)將中國生產(chǎn)的縊蟶加工品(包括撲草凈在內(nèi))的監(jiān)視檢查頻率提高至30%。對于注冊檢查機關(guān)無法指導(dǎo)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的,應(yīng)采取相應(yīng)的行政檢查。
強化檢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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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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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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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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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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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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縊蟶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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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留農(nóng)藥(撲草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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